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捉奸公司 调查他人“婚外情”属于违法行为

2017-03-22 15:06 | 来源:未知

如今公司多如牛毛,公司所承接的业务也五花八门。近日网上频频弹出广告:“定位四千,捉奸一万”;实际上,所谓的“调查公司”其自身合法性存疑;不签合同,无需见面,则有可能暗藏骗局。
七夕前后,微信朋友圈和网络论坛上突然流行起婚外调查广告,初看以为这只是单身人士的恶搞和自嘲。记者调查却发现,广东真有不少人从事这项调查业务,他们拥有一个神秘的名字——私家侦探。这个行业入行门槛低,多数人半路出家,一笔业务收费成千上万,利润30%。有律师指出,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侦查权是一种国家权力,民间机构和个人不享有侦查权,所谓“调查公司”的合法性存疑。
“捉奸”,这是一件难度颇高的事。许多当事人苦于无计可施,现在居然可以由一家公司代劳,不需自己出马,付些“劳务费”即可,这真是求之不得的事。不过,想出这种“生意经”的人,脑筋却动到歪路上去了。婚外情,是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,由一家公司实施调查,显然是违法的。
公司干“捉奸”的营生是否违法,不至于一无所知,但利之所趋、有钱可赚,也顾不了许多了。再从另一面来看,“捉奸公司”的生意兴隆,也反映出婚外情的泛滥,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。靠“捉奸公司”代劳之类的办法不可取,但制止它的蔓延,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的课题。
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,咨询公司调查他人“婚外情”肯定是违法的,如果是公司性质的单位,可责令其停业整顿,没收所有非法收入,并处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;如果是个体私营企业则处3万元以下罚款。同时还要视违法情况承担刑事责任。如果证据收集确凿并有当事人投诉指证,工商局就可以对违法企业立案,并进行实质调查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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