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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进行国际债务的追收

2017-04-06 11:47 | 来源:未知

   一、如何追讨国际债务

  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谢卫民仲裁员介绍,我国现行的政策法律不允许成立讨债公司来追讨债务,不允许第三者参与追收账款业务。对于讨债公司,国家没有批准,工商部门不予以注册,而且如果讨债的手段出格了,公安部门也会介入进来。

  面对逾期的应收账款,企业一般可通过四种方法来应对:一是通过打电话、发传真等,依靠双方的诚信协商解决;二是委托信用管理公司或当地律师行来做;三是通过仲裁,依靠专家裁定,形成具有制约力的裁定;四是通过诉讼。这几种办法各有优劣,但具体操作起来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意味。企业自己追讨难度很大。一般只有通过打电话、发传真来进行,接收与回复等很难有保证。法律途径,虽然具有很强的执行效力,但由于时间比较长,成本比较大,加上各国法律制度上的巨大差异,需要国际间的司法协作,执行起来难度很大。

  仲裁是一条比较稳妥的追讨途径。由于我国加入了《纽约公约》,14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是公约的会员,我国的仲裁裁决可以在成员国之间执行,相对而言,实现的效率比较高。现在每年通过仲裁委员会来办理的案件有三四百件,最大涉及金额多达几亿元。仲裁是一次性终结,可在国内仲裁,然后由国外法院执行。比如深圳就有国际仲裁分支机构,国内企业的纠纷可在深圳仲裁,然后由仲裁机构申请对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院执行,且不会有复议复审。

  二、职业讨债人的条件

  由于市场上诚信缺失,所以追债市场日益火爆。但长期以来,我们却并不承认追债公司的合法性。2000年,国家经贸委、公安部、国家工商总局又联合发文,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。

  不过,将追债公司认定为非法是简单的,但不意味着各种追债公司会销声匿迹。由于法院经常陷入“执行难”,追债公司反而越来越受企业欢迎。为了规范这个市场,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今年4月发布了“商账追收”职业培训的新项目,现在已经有100多名学员获得劳动部颁发的《全国统一职业岗位证书》。这意味着在“地下”活动了近20年,一直被工商部门列在禁止注册黑名单上的追债行业被承认了。

  问题就在于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去讨要债务。也就是说,即使这个债务存在是合法的是真实的,也不能采取不合法的手段来进行讨要。他认为,这些追债公司以电话、发函或上门催讨债务的方式,为委托人要债是可以的。但如以威胁、恐吓,或殴打等方式,则是以非法方式在讨债,有可能触犯法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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